11月19日00时02分,邢台市巨鹿县消防中队接到报警,称巨鹿县汽车站院内着火。
巨鹿消防中队接到报警后,立即出动消防车前往火灾现场进行灭火,同时组织人员疏散车辆。并协调广宗、隆尧、平乡消防中队增援到场,共同控制火情。于1时53分,明火被扑灭,无人员伤亡。
现场过火面积约80平方米,起火物主要为停放的公交车,总计11辆,起火原因正在调查当中。